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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須回應減電費訴求(2006年1月10日) 政府早前終發表公眾期待已久的電力市場發展第二階段諮詢文件,提出多項建議。可是,文件一公布,兩間電力公司即發表強硬聲明,反對政府調低准許利潤。 據目前管制協議,兩電准許回報率高達13.5至15%,文件建議08年生效的新協議平均回報率降至9至10%,電費可望減一至兩成。惟自由黨認為,鑑於目前的通脹、經濟增長、利息成本、投資及政治風險溢價等都不及十幾年前的「三高年代」(高增長、高通脹、高利率),即使現時同業拆息回升至4厘餘,也仍低於當時,准許回報率降至7至8%才算合理。所以政府的建議水平根本仍嫌偏高,只能算作回應了市民減電費訴求的一部分,但兩電仍大力反對,實於理不合。 發電業務屬較低風險的投資,兩電多年來賺取雙數位回報率,已高過很多國家的電力公司,甚至較部分公司超出一倍有多。事實上,時移世易,當年簽訂的管制協議已不合時宜,但兩電卻一直以維持協議訂下的「合理利潤」為擋箭牌,將利潤管制當成利潤保障,硬要賺足上限為止,即使在幾年前一段經濟衰退及通縮期,市民和工商界都叫苦連天,電力公司繼續年年賺大錢,竟也不減電費分毫。 反而,港燈更接連加價,連同今次元旦日起加價7.2%在內,6年來已4次加電費,累積加幅超過兩成,平均電費還較中電貴三成。而中電則只肯凍結電費,亦不允減價。公眾對此早已相當不滿。 兩電是一盤穩賺的生意,每年純利以10億計,早年訂下的准許回報率早已公認過高,現時政府只不過想把其調低至比較合理的水平。我希望兩電能抱合作態度與政府磋商,正面回應公眾的期望。如果他們提出的反對理由,如不利電力市場長遠發展、未反映電力公司風險等,有實質理據,便應詳盡向公眾解說清楚,否則只會令人覺得他們只為保護「既得暴利」。 此外,為更有效監察電費,自由黨也支持每5年檢討一次准許回報率,以及電費調整需先得到政府批准的建議。而且我們認同政府提出長遠要開放電力市場和加強聯網,並對有另一公司計劃在港開展電力業務表示歡迎,惟政府仍須盡快提出明確的時間表,以免令公眾以為其建議只是空中樓閣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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