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二讀 盡量完善立法工作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

自由黨一向支持根據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就保障國家安全進行立法,這是非常清晰的。而在「一國兩制」的精神下,香港就維護國家安全自行立法,是符合香港與國家利益的。當然,我們也要確保港人的自由可以得到保障。事實上,自由黨一直都有積極參與在《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立法過程,亦留意到政府一直有聽取外界的意見,不斷完善草案條文。

不過,就在草案即將恢復二讀之前,出現了一個重大的變化:五十萬名市民在七月一日上街遊行,表達對廿三條立法和政府施政的不滿。

自由黨堅持押後恢復草案二讀,主要是因為有五十萬人上街,姑勿論他們如何理解草案的條文,都不能再輕率繼續原有的立法程序,否則只會令巿民有一印象,以為政府要強行立法,使巿民感到自由備受威脅。自由黨不認為在這陰影下進行二讀是適當的,因為巿民並沒有足夠時間了解草案條文。此外,政府提出的三項最新修訂均是十分重要而又不簡單的,必須讓巿民有足夠時間進一步了解條文,發表意見。

我很歡迎政府押後二讀的決定。與此同時,我希望在這裡呼籲所有香港市民,繼續以和平、理性和冷靜的態度化解分歧,透過討論與意見交流,以最佳的效果完成立法工作。

自由黨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立法會應盡快重開法案委員會的工作,我們希望當局能夠就這一項工作,盡快向立法會提交工作計劃和進一步的資料,以便法案委員會可以第一時間恢復審議工作。

至於立法的時間表方面,我們曾經表示,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個立法程序是合理的,因為這條法案的大部份審議工作已經完成。目前看來,最重要是有一個合理的環境去進行法案的審議,讓公眾繼續討論,未必需要執著於一個固定的時限,但也不等於可以無限期拖延。

在參與香港事務上,自由黨一向本著與政府有商有量的態度,務求達成廣泛的社會共識。我們相信,香港的發展建基於政府的有效管治,我們會繼續以合作的態度和獨立的思考與政府合作,以達致對香港整體最有利的結果。

至於我辭任行政會議成員一事,主要原因是行政會議採取集體負責制,任何政策有了決定,原則上我都應該跟從。但今次七月九日是否恢復二讀《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問題上,我和自由黨均認為押後二讀是正確的選擇,這方面與政府的想法不同,而在國家安全立法這樣重要的議題上,黨主席與其他黨內議員沒有一致的投票立場,是不可思議的。所以我經過深思熟慮後,最後決定請辭。但即使我不再擔任行政會議成員,自由黨仍然會秉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參與議會工作,並致力與政府及各黨派維持良好的工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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