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態過後 冷靜處理立法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
繼七一大遊行之後,上星期在立法會附近先後有兩次大型民眾集會,表達對廿三條立法和政制改革的訴求。七月九日,是立法會原定審議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日子。本來在七一遊行之後,社會輿論情緒高漲,遊行人士早已明言:假如政府一意孤行,按原定計劃在七月九日將草案提交立法會二讀的話,一定會號召市民在當日包圍立法會。
後來發生了甚麼事,大家都知道得很清楚。七月九日當晚,我坐在立法會大樓,外面傳來一陣一陣的叫喊與歌聲,令我有很多感慨。
我辭任行政會議成員的決定,對政府和公眾來說都非常突然,也直接促使政府押後立法。這個多星期以來,我得到很多人稱讚我,也有很多人強烈批評,兩者都是我始料不及的。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做「人民英雄」,也想不到會被人指責為「不忠不義」。雖然我很想留在象徵著最高權力核心的行政會議,這是每個參與政治工作的人的理想。當初董先生盛意拳拳,邀請我加入行會,現在我只幹了一年就請辭。現在想來,我還是覺得有點對不起董先生。
只是,在那個時候,基本上我沒有多少個方案可以選擇,可以讓我衡量仔細分析上策、中策和下策。現在想來,我只有「唯一一策」,就是辭職。
當然,我也明白到事件不單打亂了董先生和行政會議的部署,也會出現一個客觀的效果,即所謂「執政聯盟」瀕於瓦解。本來行政會議內有民建聯和自由黨的主席、工聯會的會長,政府有相當票數推動政策。現在我退出行會,不少論者都指出,政府有需要改組行政會議,以挽回民望,避免出現管治危機;更有人認為,問責制已徹底失敗。
我認為,問責制作為一個制度的成敗,跟最近一年問責制的運作,不能相提並論。自由黨是最先倡議香港實行政治問責制度的,到現在我們還認為這個制度有其優點,例如可以更靈活地吸納外界人才出任主要官員,以及將政治責任和公務員系統明確劃分等等。這一年來香港管治班子的問題,未必與制度本身有關。老實說,現在問責制的運作與一年前相比,已經好了很多。
我也早已表明,自由黨向來代表工商界,主要參與功能組別選舉。我也完全沒有意思角逐直選議員。我退出行政會議,也不代表自由黨從此變成反對黨,政府各項合理的政策,我們仍然全力支持,例如上星期通過的足球博彩規範化條例草案。
我希望經過今次事件,政府和公眾都冷靜下來,客觀和理性地討論廿三條立法的條文,履行香港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