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者多付」應避免殃及池魚

田北

明報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

我不同意政府大幅提高汽車首次登記稅,很多人似乎不以為然。因為他們認為,這項加稅令高收入人士承擔多一點,正好符合「能者多付」的原則。

我對這項建議提出質疑,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預算案未有清楚交代加稅理據,也似乎低估了此舉的影響:所謂「能者多付」,是多付一成,還是多付一倍呢?這項建議的影響只是向「能者」徵稅嗎?

先看看實際的加幅。車價五十萬以上的私家車,以往稅率是60%,現在則大幅增加至150%。貴價車市場不大,採取累進原則似乎無可厚非。可是,其他稅項的增幅只是幾個百份點,為什麼貴價車稅項的增幅卻高達一兩倍呢?這種「累進」的幅度是否過份激進呢?

況且,貴價車不是必要的消費品,大幅加稅只會令很多準買家改買二手車或較平價的一手車。整體購車開支少了,政府又何來七億元新增收入呢?所以我覺得,這個估計數字可能過份樂觀,結果可能是「除精有笨」,因加得減。

很多市民以至主要政黨都可能覺得,貴價車大幅加稅並無不妥,因為這批買家只是極少數人士,「能者多付」嘛!既然受影響人士不多,要他們負擔多一點也無不可。可是,最受這項措施影響的卻不是準買家,而是汽車入口、零件銷售、維修等有關行業,「懲罰性」加稅造成「懲罰性」影響。我們有沒有考慮到,不少車行面對「撻定潮」而經營困難,很多營業員可能因此失去工作呢?預算案的大刀一揮,一些人收入輕微減少,一些人稅款有所增加,但另一些人卻賠上賴以維生的工作,這又算不算「共同承擔」呢?在目前的經濟環境,為幾億元稅款而造成更多人失業,又是否得不償失呢?

我希望政府能夠仔細考慮這項加稅建議的後果,將加幅調低至較合理的幅度,並且考慮提供三個月寬限期,以減輕這件事對整個汽車銷售業的衝擊。

有評論認為,我身為行政會議成員,不應該公開與政府唱反調,破壞團隊精神。

政黨成員加入行政會議後,應該贊成政府的主要建議,這一點我是同意的。不過,對於一些政黨未有參與討論的政策,我認為應該有一些空間讓他們反映選民的意見。而且正如上述,我認為大幅增加此稅,根本達不到稅收七億元的目標,結果只是弄巧反拙,因加得減。我提出異議,只是盡一己的言責。

況且,財政預算案有其特殊性,不同其他政策均在事前提交行政會議討論。加汽車稅一事,我事先並不知情。要是我在制訂階段知道這項建議,也一樣會指出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我不是反對整份預算案,只是就其中一項可能有壞影響的加稅建議提出不同意見。加汽車稅看似影響不大,實際上影響很多人的生計,希望政府能夠從稅收以外的角度考慮這個問題,以免「殃及池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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