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項目不應只顧捨難取易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上周在立法會上,藉著本人詢問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項目的機會,向外再次闡述政府的立場,並作出了「不會讓這項計劃淪為只包含二流文藝設施的物業發展項目」的承諾。可是,他卻堅持不肯將整個龐大的投資項目分拆處理,箇中的理由仍令人感到十分費解和難以信服。

 雖然曾司長在會上花了很長的篇幅,試圖說服大家西九龍文娛演藝區,為了達到上述的目標,非採取單一招標不可,因為這才可保證原來設計項目的各個部分互相緊密配合,又可避免政府因為繁複的招標程序而出錯,引致索償的機會等,但說來說去,卻離不開一個「難」字,給人的感覺他只是為了逃避難題,便堅持用最簡單直接的安排,而不肯認真另想辦法解決。

 事實上,社會上卻有不少人士,包括本人在內,就看不到分拆招標,何以會出現曾司長所謂的亂象。不過,司長在這問題上,似乎只聽自己愛聽的說話,態度仍然十分堅決。

 既然爭議一時難以平息,社會各界對發展這個項目有著各種不同意見,加上目前以至可見的將來,政府財赤仍然嚴峻,實際上亦沒有急切性要即時推出計劃發展,我認為不如將計劃押後一年,期間就發展計劃的細節安排,向公眾、地產商、演藝團體等,展開廣泛而深入的諮詢之後,才再定案如何發展,應是比較合適的安排。

 如果政府仍然認為要早日發展這個項目,我建議大可由政府出資二百億元建造文娛部分,再把土地分成小塊公開招標,如文娛項目虧本,亦可由區內的地產項目收益幫補。那麼政府就不用再擔憂原來的文娛演藝項目不能統一規劃發展,而地產和商業項目便可分拆給各家地產商投資,處理上會來得公平、合理得多,不會出現無謂的爭拗。

 否則,如以單一招標方法進行,最終只有兩、三家大地產商有能力投標,因為政府對發展商的要求十分嚴格,既要求曾有承建30億元巨型項目的經驗,曾一次過管理寫字樓或商場發展項目之總樓面面積不少於250萬呎等,無疑是要排擠中小型地產商的參與,只會大大減低項目的競爭性,又或是如果入標的數家地產商,聯手壓低標書,則政府便會有所損失,難以向納稅人作出交代。
 
正如西諺有云:「不應將所有的蛋放於一籃子內」,我想問一句,將整個超過二百五十億元的發展項目,全放在一間公司身上,又會否過於冒險呢?希望曾司長能有虛懷納谷的雅量,認真聽取民意,才作最終決定,不要一味對不合胃口的方案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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