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減低空氣污染
田北俊
明報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近來本港引起廣泛關注的議題之一,是空氣質素問題──環保署路邊監測站錄得的空氣污染指數,已連續超過200小時處於「甚高」水平,中環路邊監測站由年初至今更錄得「甚高」水平超過690小時。早前享譽世界的法國空軍飛行表演隊首度來港,便曾因本港空氣質素太差及能見度較低,擔心表演不能如期進行,後來雖然成功演出,卻因為能見度低,令表演可觀性大打折扣。種種[象顯示,本港空氣污染情G,已嚴重到令人不得不關注的地步。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長廖秀冬曾承認,香港的空氣污染很大程度受珠三角影響,因此須與內地合作,才能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廖局長的話無疑是說對了,但這種說法我們已非第一次聽到,空氣污染問題也非始於今時今日,那麼何以問題非但未見改善,反而愈來愈嚴重呢?
早在02年4月,港府便與廣東省政府達成共識,共同努力將區內4種主要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削減20%至55%,務求將空氣質素回復至97年水平,可惜達標年期,卻要待至2010年。而廖局長自02年7月上任以來,便一直倡議粵港雙方進行排污交易,然而有關試驗計劃卻一直只聞樓梯響,可能要到06年才能推行。當然還有如何統一兩地排污標準,以及如何與廣東省當局磋商加強監管和執法等問題,凡此種種,特區政府都說「正在進行」,可是「霧鎖香江」的情G卻仍然困擾我們。
更積極與廣東磋商
我們同意港府的說法,在控制跨境空氣污染問題上,很大程度有賴廣東省當局的配合,這亦解釋了何以近年港府雖然已將本地車輛排放污染物的數量大幅減少,空氣質素卻依然未見改善的原因。
不過,我認為當局有必要採取更積極的態度,再努力與廣東省當局磋商,收緊工廠、發電廠以至車輛等排放廢氣的標準,以期將原本的2010年減排目標提早實現。
當然,除了要加強與廣東省合作,我們也要繼續做好本份,對遏止污染源頭不能鬆懈。有議員早前批評噴黑煙車輛「招搖過市」,影響廣大市民的健康,但其定額罰款只是1000元,竟比亂拋垃圾罰款1500元還要少。對此,我也認為當局值得考慮提高噴黑煙車輛的定額罰款,而且港府也應主動與電力及煤氣公司商討,推動他們積極研究採用其他環保能源及加建脫硫設施。
以往已有不少外商表示原本打算來港投資,卻由於本港的空氣質素太差而打消念頭,若情G長此下去,恐怕將會有損香港的國際聲譽,更嚴重者會危及香港的世界經濟及金融中心地位,代價將是難以預料的。所以港府是有必要更加蚨繵策n控制污染的工作,特別與廣東省的合作,更是一點也不能放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