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公用事業有減費空間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

在聯匯制度之下,要改善香港的整體競爭力,必須減省各項生產成本。不少社會人士早已屢次指出這一點。問題只是,「整體成本」是一個抽象概念,說起來大家都支持;可是若落實到減省自己公司的收入或者自己的薪水,大部份人都會憤憤不平以至高聲反對的。

記得在八十年代香港經濟熱火朝天、通脹肆虐時,幾乎每年都有公共機構申請加價,所提出的理由,不外乎通貨膨脹、競爭激烈或者投資新項目等等。

不過,近幾年累積通縮已達一成,最優惠利率也由十餘厘降至目前的五厘半,機構的利息開支和其他成本應已下調。不少公用機構都有地產項目等其他收入,近年鐵路和巴士更在車廂大賣廣告,藉此增加收入。而且各項收費早已成為一般市民減無可減的昂貴「固定開支」,按道理說,一些公用機構應該有減費的空間,亦有減價的理由。

以交通費為例,很多居住在較偏遠地區的市民,每天上下班的交通費至少要三十元,即每月近一千元。按人均月入中位數計算,單是交通費已佔去市民月薪一成,低收入人士負擔更重。而電費長期未下調,更成為中小企的沉重負擔。故此,各公用事業機構若能按本身能力減收費用,協助全體市民渡過這個經濟巨浪,可謂最理想的做法。

不過,我們亦同意,各公用事業機構的營運和財政情況各各不同,個別甚至陷於虧損,未可一概而論。而且若減費導致該公司營運出現困難,或者因評級下降,為應付利息開支而須大幅加價,成本最終也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相信這也並非市民所樂見的。

至於政府收費,情況其實跟公用機構差不多。政府雖然透過精簡架構等措施,達致「資源增值」,通縮又令成本進一步下調,但實際收費水平只是凍結而沒有下調。一般市民並不能從「資源增值」中有實際得益。

自由黨本來倡議所有政府收費下調一成,取其簡單便捷。不過,若這樣會導致政府財赤進一步增加,又或者牽涉大量行政成本以致得不償失的話,我們認為應該先減免與民生有直接關係的收費,例如水費、排污費和學費等等。事實上,在今年六月,財政司長梁錦松也已經凍結了這幾項加費,顯然認同這些是最直接與民生有關的收費項目。

目前在立法會內,要求政府和公用事業減費的訴求已得到不少議員認同。希望有關機構能夠按其能力,體察民情,顯示其對社會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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