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權力 鼓勵商界參政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

較早前,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在香港總商會午宴上指出,隨著社會日趨民主化和多元化,商界應該更積極參政,以免聲音日漸淡出。這個建議雖屬舊調重彈,但隨著「高官問責制」逐漸成形,頗值得仔細探討。

現時立法會兩大政黨都刻意走基層路線,爭取佔社會多數的市民支持,甚至時而提出各種類近「福利主義」的主張,甚少反映中產階層、商界和專業團體的意見。無疑,政府不應漠視基層市民和弱勢社群的訴求,但香港作為蜚聲國際的商業城市,商界的意見也理應獲相當尊重,而商界人士也可透過參與政治回饋社會。

然而,目前商界人士從政有不少困難。立法會議員工作繁重,單是看不完的文件和開不完的會議,就令不少人視為畏途,何況還有大量其他工作。而議員的薪津,就算和政府高官相比也頗為遜色,與私人市場差距就更大。況且,立法會議員權力頗為有限,很多時只屬「無牙老虎」,徒勞無功。無怪乎很多商界年青一輩都對政治望而卻步。立法會尚且如此,區議會就更不問可知。

議員之路難走,步梁錦松後塵加入政府做部長又怎樣?這也有不少難處。部長入職前要經公務員事務局詳細審查,入職後更有可能遭傳媒貼身追訪。他也要非常小心處理多年建立的商界關係,以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但這些都只屬次要問題,因為若要擔任公職,上述情況無可避免。而現時政府的指引,相信亦能夠清楚區分私人關係和以權謀私。其實,商界人士加入政府,最關鍵的考慮,是有沒有充份的權力一展身手。在「高官問責制」之下,部長理應等同行政長官的內閣,負責制訂和推銷政策,並為此承擔政治責任。但不要忘記,責任大小應與權力多寡成正比。假如部長在制訂政策上沒有充分的權力,而只有揹黑鍋和丟飯碗的「責任」,這種部長不做也罷。

當然,隨著社會發展,政途開放,政府高官又享有相當權力制訂政策的話,我相信商界一定有更多有心人願意參與公共事務,例如加入政府各諮詢架構、參選區議會和立法會、加入政府、甚至擔任部長等等。

不過,政府也必須清楚,縱使商界在議會內的聲音未必足夠,縱使商界人士未必願意出任政府高官,為香港整體的利益著想,港府也需要創造更有利的營商環境,吸引外資,留住港資,振興本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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