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心看賭波合法化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

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提出,為遏止非法投注活動及「正視社會人士對足球博彩有相當的興趣和需求」,政府將考慮賭波合法化的可行性。此語一出,立即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壁壘分明。我打算從較為務實的角度考慮這個問題。

現時香港的博彩業,面對外圍賭博和網上賭博的競爭,可謂困難重重。馬會每場賽事的投注額,在三年間減少了百份之十七。據政府估計,各種非法賭博活動涉及的投注額數以百億計,可謂驚人。而其中最為人關注的是,近年賭波風氣日盛,不但影響政府稅收,部份非法組織更藉此謀取厚利,滋生其他犯罪活動。

從這個角度看,面對日趨熾烈的外圍賭波活動,政府不能聽之任之。目前不外乎有兩個選擇:一是「堵截法」,即加強執法,大幅增加人手,巡查酒吧等熱門觀賞球賽地點,掃盪外圍賭波;二是「疏導法」,即考慮將賭波合法化,由法定機構公開接受投注,政府還可以從中抽取博彩稅。

我較為傾向支持後者。一來這始終關乎個人的自由,而在英國、美國和新加坡等國家,早已容許合法賭波,但亦未聞當地青少年因此沉迷賭博。二來政府可以將落入非法組織的「黑錢」,改變為庫房的「白錢」,堵截非法組織的財源。當然,即使容許合法賭波,也不能保證一舉杜絕外圍賭波活動,正如目前未能杜絕外圍馬一樣;但即使只有五至六成人改循合法途徑賭波,也可以大大紓緩因非法賭波而引致的社會問題。況且,若有選擇的話,相信大部份市民都不會鋌而走險,故意非法賭波。

其實政府在現階段,應該研究如何確保有效徵收賭波稅款。我個人認為交由香港賽馬會專營最為可行。因為馬會已有現成設備,亦有相關的法例和機制,規定部份投注額繳納博彩稅和用於慈善用途。新增的稅收除可充實庫房之外,更可以用於改善社會福利、教育、醫療、以至體育的工作。另外,現時馬會投注站已嚴格執行十八歲以下人士不得內進的規定,相信可有效防止青少年參與賭波。

可是,假如政府未能有效打擊外圍賭波活動,非法組織便會利用其免於繳稅的優勢,利用較賽馬會更優惠的賠率收受投注。屆時政府既負上助長賭風的惡名,庫房又沒有實際收入,豈非蒙受雙重損失,貽笑大方?我期待政府在諮詢之餘,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以供社會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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