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宜參考外國經驗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
立法會上週通過議案,促請政府將更多公眾地方劃為禁煙區,並檢討現行條例的執行情況。代表飲食界的自由黨議員張宇人則提出修正案,要求政府須同時對受影響行業進行經濟評估,可惜未能通過。不過,我們仍然贊成陳智思的原議案和勞永樂的修正案。
傳媒對於這項動議辯論的報道未見詳盡,因此我希望藉此機會闡述我個人和自由黨的立場。
我本人不吸煙,也支持政府研究擴大禁煙區。不過撇開個人立場,一個負責任的政黨就一項議案決定立場時,必須充份考慮多方意見,以及修改法例對社會各界的影響,尤其是我們收到很多食肆東主的意見,擔心食肆實行全面禁煙之後,可能會影響生意。自由黨提出政府要諮詢業界,及對各受影響行業進行經濟評估,就是考慮到這些意見。
我認為在擴大禁煙區一事上,政府應該多參考外國經驗。以辦公室為例,絕大部份辦公室都採用中央冷氣系統,故此劃定吸煙區並非可行辦法。紐約市現時已經實行辦公室全面禁煙,在當局認真執行之下,員工都乖乖到室外抽煙,不影響其他同事。
至於現時法例規定,在二百個座位以上食肆劃出三份之一禁煙區的做法,只是權宜的辦法。因為誰都知道,二手煙會隨風飄散。以前本港戲院曾經實施將左右兩半座位,劃分為吸煙區及非禁煙區,而很多航機亦將部份座位劃分為吸煙區,但這樣做的效果只是聊勝於無。
很多公司亦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即使法例沒有規定,亦逐步自覺實行全面禁煙。本地部分餐廳就是好例子,航空公司是另一個現成的例子。現時絕大部份航機都全面禁煙,尤其是日本很多人都愛抽煙,但日航都已實施全面禁煙了。似乎也沒有其他航空公司故意唱反調,爭奪煙民的市場。從外國的例子看來,實施禁煙區,起初會有一定阻力,煙民會覺得不習慣,但過一段時間自然會適應。當然,大前提是政府必須嚴格執行法例,而現時的條例,在執行上還有很多可以改善的地方。
不過,我覺得傳媒在報導禁止吸煙時,應該加倍小心,不要予人印象動輒拿煙民出來「公審」。吸煙與否畢竟是個人自由,不是作姦犯科,其實很多吸煙者都不願意影響他人的。
無論如何,今次這個有關禁止吸煙的動議獲大部份議員支持通過,顯示立法會對二手煙問題已達成共識。我們且期待政府作出迅速而有效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