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局整合方案平議

田北俊

明報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

今天開始,立法會將會就有關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決議案展開馬拉松式辯論。基於立法會較早前已通過政府提出的相關議案及撥款申請,估計決議案最終可獲通過,而特首也會隨即揭曉坊間翹首以待的問責局長名單。

雖然如此,部分立法會議員仍會就政策局的分工安排,提出多項修正案。其實,政府已經在五月底,因應社會上的批評,將十一個政策局重組變陣,例如將人力政策與經濟合併、環境與運輸工務合併、工商與資訊科技合併等等。

問責制其中一個重要步驟是精簡架構,改善管治。問責局長上任後,首要工作即是檢討轄下部門的架構。此外,政策局也由現在的十六個,縮減為十一個。

各黨派對於政策局應該怎樣合併或分拆,自然有不同的意見。眾多修正案也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獨立、二是刪除、三是重組。

先談獨立。有議員提出,環境政策極為重要,應該獨立成局。不過,這個建議與精簡合併的趨勢背道而馳。按同樣的道理,為什麼其他重要政策,不能獨立成局呢?反過來說,政策範疇是否一定要獨立才顯得重要呢?

至於刪除建議,有議員提議刪除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和政制事務局局長的職位,由政務司司長直接處理該等事務。其實,當初自由黨也認為,毋須設立十一個政策局,而觀乎其他發達國家的現行制度,假如再有精簡空間的話,這兩個局可能是首當其衝的選擇。不過,由於未來數年,這兩位政策局局長分別要統籌公務員體制改革以及政制發展檢討等艱巨工作,兩者對本港發展都極為重要,似乎毋須一下子刪除職位。

而且,在新制度下,政務司司長除直接統轄行政署和法援署之外,還要協助特首統籌政制、教育、運輸、房屋、保安及公務員等政策範疇,加上協調粵港融合等工作,並非無所事事的「無兵司令」。再要政務司司長負責兩個政策局的工作,可能過份吃重。

重組政策局的問題更複雜。例如環境事務,有議員建議保留環境食物局,也有議員提議將其併入房屋及規劃地政局。但我認為,現時將環境事務與運輸工務合併的安排,也不失為可取的辦法,因為環保與交通建設時有關聯,若將兩者放在同一政策局內,可以加強協調,化解衝突,避免部門間互相掣肘,「雙手互縛」的情況。

說到底,政府多個政策局應該怎樣安排組合,人言人殊,很難說「非如此不可」,也很難訂出無人質疑的方案。政府未來應該不時檢討,因時制宜。但可以肯定一點:市民最關心的,不是政策局的整合安排,而是新上任的問責官員,是否能夠開創一番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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