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廣受歡迎 紅酒稅美中不足
田北俊
文匯報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
立法會將就財政司長梁錦松的第一份預算案展開辯論,雖然各政黨或有不同意見,但由於八黨對今年預算案均有了整體共識,故相信財政司長不會受到太多批評。
今次預算案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公共財政策略。梁錦松提出,在06/07年度政府必須控制公共開支佔經濟的比重在20%或以下,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而財政儲備只需相等於政府12個月開支。對此自由黨是十分贊同的。
預算案同時提出一系列紓困措施,包括免收商業登記證費用一年、減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三成、寬免水費及差餉等,雖然幅度尚嫌不足,但也很值得支持。
另外,預算案預期公務員減薪4.75%,雖然較私營機構的為低,但若減幅是根據現行的薪酬趨勢調查而來的,算是可以接受的第一步;日後待全面薪酬檢討得出結果後,公務員薪酬必須作出相應調整。自由黨並認為,若政府繼續透過精簡架構、資源增值等措施嚴格控制開支,配合未來經濟復蘇,應可逐步紓解財赤問題,屆時便毋須開徵打擊消費意欲的「商品及服務稅」。而開徵邊境建設稅,既有助增加庫房收入,亦可鼓勵市民留港消費。
今年預算案唯一的加稅項目,是將葡萄酒稅由60%調高至80%。這項加稅聽來似乎無關宏旨,但細想之下,就不難發覺政府此乃「畫蛇添足」之舉,因為加稅所得,一年不過7,000萬元,相較於650億的財赤、2,200億的政府收入,名符其實是「九牛一毛」,但卻可能因此帶來負面影響,得不償失,因為加稅會推高葡萄酒的零售價,令需求減少,稅收自然會因加得減。
現時東南亞國家和地區的葡萄酒稅率,一般約為10%至20%,香港在這方面的稅率本已偏高。葡萄酒稅一旦由「偏高」加至「極高」,不但影響消費者尤其是遊客的消費意欲,也對飲食業和旅遊業造成一定打擊。
更重要的是,假如本港葡萄酒稅率與澳門的(當地有關稅率僅為10-15%)差距擴大,不僅會助長走私活動,而且也會增加合法避稅的誘因,促使更多市民到澳門購買免稅酒回港。
以一支出廠價為1,500元的葡萄酒為例,在港須繳稅1,200元(稅率80%),但在澳門只須繳稅二百餘元,即使加上來回船費(最低為260元)等開支,總成本仍未及在港繳稅的一半。由此可知,兩地稅率差距擴大,將令更多市民情願親往甚至派人到澳門購買上價葡萄酒回港,以賺取避稅所得。最後,本港稅收必然因此而減少。
我認為政府應考慮為葡萄酒稅設定上限,上限大致應訂為每支600元。建議一旦落實,表面上會令稅收減少,但屆時上價葡萄酒的需求勢必遞升,實際由此獲得的稅收相信足可抵消損失,甚至或會為庫房帶來更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