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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正義社工一個公道 (2006年4月13日 ) 設立醫療收費減免制度,原意是要為一些非綜援但又難以負擔醫療費用的病人,提供一道安全網,以免他們會「無錢無得醫」。而作為審批把關部門的醫管局和社會福利署,是有責任保證公帑用得其所,不會被濫發或濫用。然而,令人感到震驚的是,這兩個部門最近被指對所有這類申請都是「來者不拒」,審查形同虛設,社署內部更出現有錯不認的包庇文化,甚至打壓正義之士的歪風。 據申訴專員公署日前發表的調查個案披露,社署的醫務社工A在審查一宗豁免醫療收費申請時,誤以為申請人入息沒有超出限額,故批出全數減免收費,及至另一位社工,即鄭小姐處理該申請人另一宗申請時,始被揭發。當鄭小姐向上司點出問題,要求改正,但上級卻認為申請人只使用了兩次醫療服務,涉及只有百多元,茼o不要再理會,更改以非經濟理由,繼續准予病人豁免。於是她向社會福利署署長投訴,最終亦不得要領。反而,這位鄭小姐,卻迭遭上級發出警告信,指若因她的行徑而令致部門尷尬,便會遭紀律處分,在備受重大壓力下,她去年九月黯然離職。 正如申訴專員戴婉瑩所批評:「問題不在於那一、二百元,而是制度本身及這個個案如何執行,及背後的行政處理手法及態度。」該署高級調查主任鄧健章亦批評:「一些醫務社工想認真處理申請,不但不獲上司讚賞,反給上司恐嚇會受紀律處分,茈O收聲,可能這種心態令醫務社工處理申請時,用一種來者不拒的態度。」 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會跟進申訴專員公署報告,而鄭小姐的上司會否受到懲處,則要由署方進一步研究。我們希望政府能還鄭小姐這位竭力維護正確使用公帑的社工一個公道,不要讓她含冤莫白,並要徹底整頓署內的包庇文化,正本清源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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