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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應提供方便 (2007年4月2日) 一項調查指,本港銀行分行由○一年的一千四百六十三間,減至去年的一千二百零九間,五年間減幅達百分之十七。在低收入地區,銀行分行不足情況更嚴重,部分屋h,甚至連一部自動櫃員機也欠奉,叫不少升斗小市民,尤其長者及傷殘人士,大大的不便。 根據研究,以觀塘的「四順」(順天、順利、順安h及順緻苑)為例,人口超過四萬五千人,但住戶入息中位數只有一萬三千元,區內只得一間銀行分行。相對於人口只有十五萬,但住戶入息中位數高達二萬五千元的灣仔區,卻有多達一百零九間銀行分行,即是說平均每一千四百人便有一間銀行分行,顯見銀行分行的分布極不平均。 銀行作為商業機構,依據它們的營運情況而決定開設分行位置,本屬無可厚非。不過,「企業社會責任」這個概念近年來大行其道,市民自然而然地期望大企業在賺取商業利益的同時,也能顧及對社會應盡的一些責任。對此,我也希望銀行和有關當局能照顧弱勢社群的需要,除了要研究是否有重整分行網絡以外,也應積極研究提供其他替代性的銀行服務。 此外,坊間也提出很多不同建議,例如是郵政局負責提供小額提存服務,或是為了配合長者需要,研究進一步簡化櫃員機的服務等,這都是值得社會進一步研究的。總之,銀行若能盡量為客戶提供方便,便應該盡其所能,而這也自然有助於締造一個和諧的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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