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容敷衍 (2007年4月18日)


消費者委員會前日公布,部分市面出售的魷魚絲的含砷量,超出法例標準,並提醒市民如每周進食3 包(每包90 克)或以上,有中砒霜毒的潛在危機,甚或可能引發慢性肝臟病變和癌症。但食環署轄下的食物安全中心晚上卻向傳媒澄清,指由於檢驗標準有異,有關魷魚絲的含砷量根本並未「超標」。有關訊息前後矛盾、混淆不清,令市民大感無所適從。

消委會測試了市面上23 款魷魚絲後,發現其中8 款的砷含量達每公斤12.7 毫克至35.3 毫克不等,而根據法例,魷魚的砷含量上限是每公斤10 毫克,但食物安全中心表示,食物乾製過程是會令金屬雜質比例增加的,這是國際慣例考慮的因素,而考慮各個樣本的水分及除水後的金屬含量後再作評估,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均沒超標。

但消委會又引述聯合國組織的標準,表示一名體重60 公斤的成年人,每周不應攝入多於0.9 毫克無機砷,但市民如每周進食3 包每公斤含有35.3 毫克砷的魷魚絲(估計其中10% 是無機砷),便有可能中毒。

魷魚絲是否「超標」這問題,就因為食物安全中心與消委會各自為政,採取不同標準,導致說法不同,叫市民無所依據,我認為是絕對不能接受的。雖然兩個機構已開會「澄清」了檢驗標準實際上是沒有分歧,但我想大家的關注點,在於攝取量,是否應該參考聯合國攝取砷的標準,我認為當局在保障巿民食物安全健康方面,是不能含糊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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