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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署應物盡其用 (2008年4月14日) 審計署最新一期的審計報告,又再揭發有政府部門未有善用資源。今次其中一個焦點,在於政府產業署的官僚作風,多年來未有善用具重大商業價值的政府產業,沒有為政府增加大筆收入,間接導致庫房損失數以億元計的租金。 以位處黃金地段的旺角工業貿易署大廈為例,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地政處在政府一九九○年購入該大廈作政府辦公室時,原建議大樓地下至二樓的樓面維持作商場用途,當時一年租金便已達一千五百萬元,但產業署堅持把低層商場改建成辦公室,變相令庫房多年來損失逾二億元租金收入。據測量界人士估計,若把該大廈低層樓面闢作商場出租,現時一年租金收入便可達一億元。 令人更加難以置信的是,地舖租金水平竟然出現大倒退,其中七個舖位去年每平方米的月租,竟然時光大倒流,遠較一九九○年時為低。最離譜的兩個,舖租更由一九九○年每平方米二千二百多元,下降至只得一百二十三元,跌幅近九成四。產業署的解釋是,○三年因鄰近工程關係,遮擋了舖面的景觀而需要減租。問題是,九成四減幅是何等慷慨!又是否真有必要?現時租金是否跟巿價嚴重脫節? 除出租物業不力外,產業署更表現得因循苟且,沒用心「做好這份工」,因為至少有六個政府物業的廣告位多年來仍未租出,只是一味推搪尚在研究階段。例如,估計月租五萬元的旺角大球場外牆,在○四年時便有人願意租用,但三年內卻無人跟進,直至去年九月才有人突然醒覺,在「倉底」找出來再重新招標。 我認為,產業署既負起管理政府物業的重任,任何租售的決定均會影響庫房收入,所以,產業署絕不應抱殘守缺,作風官僚,而應是與時並進,銳意革新,好好管理政府名下物業,做到物盡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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