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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為公務員所謀? (2007年8月14日) 在本港經濟持續強勁增長下,三百萬打工仔今年普遍獲加人工,但普遍來說,加薪幅度不多於三個百分點。但公務員的薪酬福利不但優於私人市場,在今年卻獲兩次加薪(調整整體薪酬和增加部分職系入職點)。「喜訊」似乎停不了,日前薪常會表示,政府已委託他們就個別有招聘及挽留人才困難的職系,進行職系架構檢討,為吸引人才,部分職系不排除可能再獲加薪。 令人不解的是,薪常會所舉兩個職系有招聘困難的例子,即律師及會計師,政府在不久前便已根據入職薪酬調查結果,以「吸引人才」為由,分別大幅提升了入職薪酬24% 及26% 。是以現時政府律師的薪金已由3.3 萬多元增至4.1 萬多元,而會計主任則由2.6 萬多元,增至3.3 萬多元。那為何才事隔兩個月,有關方面又再以「吸引人才」為理由,部署為有關職系再度加薪造勢? 其實,政府今年以薪酬趨勢調查結果為基礎,已為全體公務員加薪近5% ,遠優於私人巿場,今再以「吸引人才」為由,為某些職系部署第三次加薪,叫其他打工仔真不知是羨慕還是氣憤難平! 正如我早前所指,政府決定公務員薪酬的多項調查機制,本身存在很多值得商榷之處。例如,調查偏重以大公司為研究對象,又刻意以公務員薪酬中位值跟私營機構的高薪職位相比,沒有計算公僕享受的長俸和醫療等福利,遂得出公務員人工只比私人市場高出5% 之內,還以此作為連連加薪的理據。市民不禁要問,究竟政府是為巿民,還是為公務員謀取福利呢?(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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