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環保園土地空置 (2008年2月11日)


推動有用的廢料得以循環再用,減輕堆填區壓力,是保護環境其中一項最有效的做法。所以,政府投資逾三億元,在屯門劃出約二十公頃土地,闢作環保園供業界租用,這本來是一件好事,我們亦支持有關計劃。不過,其中提供予塑膠回收商的土地,卻遲遲未有承辦商落實租用,令環保園內有關的土地至今仍空置。

雖然當局原定○六年啟用環保園,卻遲至去年四月,才批出首批供塑膠回收商使用的土地租約,但當中負責廢塑膠回收再造的租戶,因未能履行租約細則連廠房也未興建,已於去年底被環保署終止租約。去年十二月,環保園第一期第二批土地招標,指定用作廢塑膠回收再造的土地招標工作又告觸礁,即環保園第一期兩幅指定用作廢塑膠回收再造的土地全部未能租出。

有塑膠回收商批評首期招標的門檻過高,但環保署則解釋,租約未能批出原因,是首批地段中標者未能於限期前提交履行保證而被終止租約,而第二批土地招標時,則因投標者錯誤理解標書細節,而未能獲得租約。

在眾多回收物料中,塑膠產品一直佔了頗大的比重,且塑膠產品因體積關係,佔用的土地亦較大,故鼓勵塑膠回收業發展,實有助為堆填區減壓。因此,不管是甚麼原因,令該兩幅土地未能租出,我認為政府有需要檢討環保園的運作,包括檢討承租條件是否過於嚴苛,好使環保園相關的回收項目能盡早投入服務,則既可達到減少廢物的目標,又同時可地盡其用,正是一舉兩得,值得大力加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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