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新例須加強宣傳 (2007年1月3日 )


禁煙條例在元旦日正式生效,共接獲二十一宗違例吸煙投訴,及逾三十宗查詢,而六十名控煙督察也共巡查了七十多處地點,暫時並未發現有人違例,故至今仍是「零檢控」,亦未有因而出現任何衝突事故,說明絕大部分的煙民均願意遵從法律,令新法例有了一個好開始。

不過,新例下仍存有零星的違例個案,例如有人無視法例規定,繼續在食肆內吸煙,也有人悠然地在禁煙的公園範圍內吞雲吐霧,或改在洗手間內吸煙。部分人則對禁煙範圍不太了解,例如對哪類行人天橋或是哪些露天食肆不在新例規管之列感到疑惑。在金紫荊廣場、星光大道等內地遊客經常到訪的旅遊熱點,不少遊客也是首次聽聞該處已被劃為禁煙區,需由領隊急忙代為尋找吸煙區,煞是狼狽。

儘管法例執行的首日,出現了以上種種的小毛病,但整體而言並無損禁煙法例的精神,也做到了保障市民健康的原意。我認為,要確保條例得以貫徹執行,未來數周的執法工作將會是十分關鍵。

此外,政府也應該盡快聘請足額的控煙督察,以及加強巡查和宣傳,讓大眾知道政府執法的決心,而非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予人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而專門接聽公眾投訴及查詢的控煙電話熱線服務,也應要加強及延長服務時間,方便那些營業黃金時間在晚間及凌晨的食肆、娛樂場所等行業。只有這樣,香港才能真正做到無煙城巿,讓大家同吸一口清新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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