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物諮詢的空方案 (2007年1月10日 ) 天星碼頭鐘樓清拆事件,在社會上掀起重大回響,保育文物之聲音高唱入雲,亦觸發當局再次向公眾諮詢文物建築保育政策。根據政府的構思,是希望從四大方向改善相關政策:在文物評級機制中加入「集體回憶」這新元素;成立文物信託基金,以支援及活化文物建築;為私人業主提供誘因以保護文物建築;及加強文物教育及宣傳。 與此同時,政府突然首次公布四百九十六幢已評定為「歷史建築物」的名單,當中二百一十八幢由私人擁有。這做法用意似乎是希望引發社會討論,讓公眾提出有否滄海遺珠的建築物。只是名單甫一曝光,立即引來業內人士批評,主要是擔心這種做法會弄巧反拙,令到業主為怕物業未來發展受到阻礙,提早清拆物業,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損失。至於說加入「集體回憶」這元素,也被指為有欠客觀,難以實行。 本來,政府若待訂立鼓勵私人業主保護文物的具體政策後,才公布有關名單便不用怕引起反效果。而自由黨早前向政府進言時,也贊成本港應訂立全盤而清晰的文化保育政策,讓香港的文化遺產及古[能得到及時、適當和有系統的保育,並在需要時輔以適當的財務政策作支援。故此,我們原則上是支持政府向私人業主提供經濟誘因,以鼓勵他們保護文物,而這也是《基本法》保障私人財產的精髓所在。 由此觀之,政府今次的文物建築保育政策似乎有點急就章,致使在細節欠奉下匆匆向公眾推銷這空洞的方案,結果當然是惹來批評和責難。 |
| ©2005 www.jamestien.com | 回上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