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地孕婦分娩權 (2007年1月31日 )


明日起,凡懷孕滿七個月的內地孕婦,須持有本港醫院發出的預約證才可入境,而政府亦已準備好由駐守在羅湖及落馬洲兩個關口的入境處職員負責把關。由於這是一項新的政策,故各方均關注其執行成效,能否達到預期效果。

據報道,入境處上周在試行這項新措施時,五日內約共拒絕近二十名內地孕婦入境,而期間沒遇上任何人發難反抗。然而也有一名聲稱只懷孕六個半月的內地孕婦,在關口接受檢查時報稱肚痛,至送院時已穿羊水,旋即誕下嬰兒。可以想像,在實施新措施後,這些甘於冒險犯難的內地孕婦,還會待拖至最後一刻才來港產子。故此,當局應做好一切防範突發事故準備,不要以為測試期間大致平靜便掉以輕心。

另外,醫管局也同時實施預約分娩的新安排,除把內地孕婦的收費,由過往的二萬元提升至最多的四萬八千元,還預留足夠名額予本地孕婦,旨在確保本地孕婦「有床生」。

但水漲船高,私家醫院基本上也大幅提高了婦產科收費,本地孕婦也不例外。且付得起錢在私家醫院分娩的內地孕婦,依然大不乏人,加上金豬年效應,私家醫院在增加收費後,依然其門如巿,致令一些原訂在私家醫院分娩的本地孕婦,被迫由普通病房「升級」至頭等病房「生貴子」,埋單動輒過十萬元。而負擔不起私家醫院高昂分娩費用的,只好無奈的轉投公立醫院。

因此,無論如何,我想政府務必採取一切有效措施,確保本地孕婦「有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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