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賢里保育三贏方案 (2008年1月29日)


上周五古物諮詢委員會通過把景賢里列為法定古蹟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已與有關業主就「地換地」方式進行保育方案達成共識,令景賢里不但免於清拆,更可在復修後開放予公眾參觀。

景賢里是戰前中式文藝復興風格建築,糅合了中西特色,更是華商於上世紀在半山立足的見證,甚具保存價值。但由於政府先前錯過了原業主提出的保育方案,並待新業主準備拆卸這座中式大宅之際才急謀對策,匆匆刊憲把景賢里列作「暫列古蹟」。這種「先禁制、後商談」的做法,立時引來了社會議論紛紛。我當日亦有呼籲政府應尊重業權精神,充分與業主商討保育方案。

根據政府與景賢里業主所達成的共識,有關業主將負責修復景賢里及支付所需費用,然後把整座建築物送給政府,並相應獲得附近一幅發展參數相若的斜坡土地作發展。該斜坡面積為四千七百零五平方米,地積比率為零點五,高度不可高於三層,不會對當區密度或景觀構成影響。以換地或轉移地積比率的方式保留屬私人業權的古蹟,雖非首次卻屬罕見。政府今次採取靈活手法,與業主就保育古蹟的問題達成共識,對政府、業主及巿民而言,可說是個三贏方案,值得往後加以推廣。

只可惜,由於景賢里先前進行的拆卸工程,已把建築裝飾及藝術構件弄致殘缺不全,屋頂的綠色琉璃瓦全被打碎,屋內白色大理石與馬賽克地板、門窗等也難逃厄運。專家最樂觀的估計,景賢里亦只能恢復八成原貌。今次事件後,希望政府再遇上同類問題能反應快些,在平衡保育古蹟及尊重私人業權上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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