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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讓添喜事件重現 (2006年7月11日 ) 香港地「寸金尺土」,本來當上小業主,有自己的安樂窩,生活應感到安穩才是,但要是忽略了大廈管理,小業主隨時要為他們意想不到的意外負上法律責任,甚或要付上巨額的賠償,值得大家關注。 大家或許猶記得四年前,樓齡已逾四十年的觀塘月華樓一高層單位業主,收到屋宇署清拆令後,聘請一家工程公司為其清拆僭建花籠,結果三名清拆工人發生意外從高處墮下,釀成一死兩傷之慘劇。事後發現,三名工人俱是非法黑工,工程判頭因僱用非法勞工已被判罪監禁。但事件並未因而結束,月華樓的業主立案法團上周竟接獲法院函件,指傷者及死者家屬向法院提出民事索償近1,150 萬元,包括殮葬費、醫療開支、損失工作能力的家庭負擔、心靈受創等補償。 對於屋苑近一百名無辜小業主而言,為了承判商聘用黑工而要業主負上責任,當然感到十分無奈及無助。情況就有點像十二年前,香港仔添喜大廈因塌簷篷意外,造成一死十七傷的慘劇,一眾小業主結果也要為死傷者攤分共2,500 萬元的賠償金。 至今為止,法院要求月華樓的法團在兩星期內答覆是否提出抗辯,而據報業主已召開緊急居民大會,決定提出抗辯。今次爭議焦點之一,在於被聘黑工在出事後應否可享有法定賠償,而法院過往就曾出於同情的角度,運用酌情權,判決要向黑工作出賠償。這方面的爭辯,我想有必要進一步的澄清,而政府亦有責任為業主提供適當的法律支援。 另方面,立法會正在討論政府提出的修訂條例草案,規定業主立案法團要為其大廈及屋苑的公用地方購買第三者保險,要是法例能早日實施,相信可大大保障小業主的權益。然而,更根本的是,政府須致力協助小業主搞好大廈管理及維修問題,這才能避免添喜大廈事件重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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