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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商品稅多此一舉 (2006年7月19日 ) 政府昨日公布稅制改革諮詢文件,並宣告就是否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即簡稱的商品稅,開展為期九個月的諮詢期。雖然自由黨也同意香港的稅基較為狹窄,長遠而言需要改善,亦支持政府今趟所推行的諮詢,然而我們仍是無法支持開徵商品稅。 諮詢文件訂下了響亮的口號:「擴闊稅基、促進繁榮、最佳方案齊商定」。驟耳聽來,確是相當動聽,但是對一向實行簡單低稅制的香港來說,究竟是否適宜引入商品稅這一複雜的稅種以擴闊稅基?相信大部分人都會滿有疑問的。 況且,開徵商品稅對整體經濟而言,可能會帶來重大的負面影響,例如打擊消費意欲、損害經濟發展等,都是絕對叉忽視的。 故此,愈想得深入,便愈難理解開徵商品稅是有其必要性的。要知道,香港並非如外國般,需要負擔國防外交等公共支出,就以特首剛到訪的新加坡為例,單是國防和外交開支,便佔去政府總開支二成以上。再則,香港又是一塊「福地」,沒有海嘯地震等大型的天然災害,需要政府動用大筆公帑去應付。既然財政壓力不大,那便實在毋須照抄外國的一套,靠開徵商品稅去支撐政府的開支。 事實上,以香港這麼小的一處地方,只要政府能夠提高本身的運作效率,做好節流措施,每年二千多億元的庫房收入,應該不難達到,亦足以維持政府的日常運作。問題是我們的政府是否有決心和意願,維持「小政府」的運作原則。 既然政府表明開徵新稅,不是為增加政府收入,而政府的稅收基本可維持開支,那還用多此一舉開徵新稅種嗎?(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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