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盡貧富中產之稅 (2006年7月20日 )


在政府正式公布稅制改革諮詢文件之後,相信市民大眾都會深深感受到當局建議開徵的商品稅,是如何的「無孔不入」。不但在港消費要交稅,就連在外地旅遊購物都要交稅。總之,不論是衣食住行,都難逃一劫,輕易墮入稅網。

由於商品稅帶有累退成分,且政府建議的豁免項目又少,也就對承受力較為薄弱的低下階層市民影響較大。故為了作出補償,政府建議了一些紓緩措施,例如,會向全港所有家庭,每年提供最多3,500 元的水費、排污費及差餉扣除額,低收入非綜援家庭另加2,000 元的現金津貼,而綜援家庭除可獲一筆過現金紓緩津貼,綜援金也會作出調整。

可是,坊間民眾卻有憂慮,擔心紓緩措施未必足以抵銷商品稅的影響,結果令貧者愈貧,並且形容這是「劫貧濟富」的稅種。

然而我認為,正確而言,開徵商品稅,其實是「貧、富、中產都劫」的。因為,商品稅在扣除行政費用及紓緩津貼後,預計只可剩下200 億元,原則上,政府是有一定的減稅空間,如果全用作退減利得稅或薪俸稅,則不論是前者或者後者,單獨一個項目計算,都可能獲得5 個百分點的稅率扣減。

問題是,我相信社會不會接受只單獨回饋商界或者納稅人,反而極可能在中間落墨,樣樣都有少許寬減,例如,各減薪俸稅,以及利得稅1% ,社福醫療等開支各稍增十多億元。屆時,在一減一加之下,中上階層最終是失多於得,反而加重了負擔,結果造成社會各個階層都是受害者,並且可能會因為如何處理政府多出的收入而呈現分化,真是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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