闊綽加薪不如扶貧 (2007年6月8日)


關於公務員加薪的爭議,雖然有人會說,公務員在過去幾年有被減薪和凍薪,現在庫房既然「水浸」,也應給他們加薪才是。但問題是,現時公務員的整體薪酬仍遠高於私人巿場,若再調整入職起薪點和加薪約5% ,薪酬便會和市場更嚴重的脫節。而早前曾對加薪幅度不滿,並建議加幅劃一為6% 的華員會,日前亦表示不會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加薪的反建議,明顯是「見好即收」。

我認為,較公道的做法是把今次加薪幅度,用以抵銷公務員薪酬與私人市場之差距,亦即是公務員今年只應繼續凍薪,而非加薪。再說,公僕今次一旦加薪近5% ,連同資助機構員工在內,每年將涉及超過50 億元的額外支出,若把這筆錢省下,是絕對可以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的。

立法會很多議員曾經開出不同清單,要求政府增加用於社福的開支,但所涉及的款項總數,仍未及得上為公務員加薪的額外所需。例如一連串增加援助金的扶貧措施(13.38 億元)、增強對有年老及殘疾成員的家庭所提供的支援(8.27 億元)、向單親及新移民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3.77 億元),及向73 萬名非綜援低收入人士一次過每人發放2,000 元(14.6 億元)等等,即使政府一一應允各方所求,也不過是40 多億元而已。

當然,我們需照顧公務員的士氣,但也要兼顧納稅人的荷包,何況還有不少貧苦大眾要照料,那到底誰的利益先行?再者,公務員的薪酬水平也要講求合理性,不可跟私人巿場嚴重脫節,否則就是「厚公務員而薄市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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