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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葡萄酒稅好處多 (2007年6月19日) 立法會上星期通過了《2007 年收入條例草案》,正式把葡萄酒及啤酒稅項,由原本的80% 及40% ,調減一半。減酒稅有利經濟發展,故此一直是自由黨多年來的主張,是以我們對草案獲得通過感到高興,也希望政府日後可以進一步調低稅率,甚或撤銷葡萄酒稅,從而刺激旅遊業發展,並推動香港成為區域的紅酒分銷中心。 但在討論條例草案時,有議員提出反對意見,理由是不滿啤酒商有「食價」之嫌,並未按減稅幅度調低啤酒售價。對於啤酒商的行徑,自由黨同樣認為是對市民極不公道,故此也一直在敦促他們減價。而在各方壓力下,啤酒商終也減了價。 反觀葡萄酒商方面,無疑是「識做」得多,自三月份政府減稅以來,紅酒零售市場即使舊貨未銷清,但都即時紛紛減價作回應,減幅由一成半至二成不等。結果,入口葡萄酒的數量,由二月份的75 萬公升,增至三月份的130 萬公升,升幅高達73.3% 。而政府的稅項收入也因減得加,由二月份的2,100 萬元,增至三月份減稅後的2,600 萬元,在短短一個月內上升達24% 。 然而,即使把今次減稅計算在內,香港和部分亞洲國家和地區,例如內地、日本、新加坡等相比,我們的葡萄酒稅仍然是偏高的。以鄰近澳門為例,也只是抽取酒價的15% 作為酒稅。所以,我希望在葡萄酒商積極減價回饋市民的情況下,政府和立法會都可以支持在下年度繼續調低,甚至取消紅酒稅,從而長遠促進香港的旅遊業和經濟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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