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須公平公正 (2007年3月14日 )


要是有選委在特首選舉中投白票,是否有方法可以追查出投白票者是誰?這問題近日在政界中掀起一陣小風波。選舉當局也迅即回應,並列舉月底投票日的安排,澄清當中四大疑團,更保證整個過程不會露出任何「蛛絲馬[」,讓人查選委投票意向,以確保選舉公開、公平和公正。

首先,對有人質疑選票會否有記號或號碼。當局表示這是不記名投票,所有選票都不會有記認或號碼,有的只是候選人的編號,否則便當作廢票。其二,選票上的手指模會否成為追查的「線索」。當局表明在完成點票後,選票會封存在投票箱內,除非有選舉呈請,否則任何人都不可檢查選票,待選舉半年後便銷毀。其三,有人懷疑選委會否排隊投票,讓人可依據其投票次序識別他們的投票意向。對此當局申明,選委不必齊集會場按次序投票,況且票箱體積大,選票並不會順疊。最後,工作人員也叉按先後次序疊好選票。

我對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很有信心的,過往的區議會、立法會及特首的選舉都是公平、公正地進行,並且有足夠的保密措施,這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我想,今次的選舉亦然,大家是應該比較放心的。

誠然,每位選委的投票取向都是其個人的決定。但我認為,即使選委對兩位特首候選人都不完全滿意,只要覺得其中一位較為可取,那便不應輕易投白票。而曾先生的政綱較為務實,理念亦和自由黨的較相近,我也已經向自由黨友好、選委和商界的朋友作過呼籲,屆時務必投曾先生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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