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執法堵破欠漏洞 (2008年3月27日)


 

政府成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目的,是為向受僱主無力償債或資不抵債影響的僱員提供保障,由基金先墊支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予受影響的僱員,如最後無法向僱主討回,便由基金支付相關費用。而破欠基金的收入是來自每張商業登記證每年所收的四百五十元(之前為六百元)徵費,現時基金已滾存逾十億元,對工人免受破欠之苦起到積極的支援作用。

不過,一些無良僱主總愛鑽破欠基金的空子,逃避作為僱主應有的責任,甚至把破欠基金當作提款機,要其他奉公守法的僱主承擔他們的惡行及後果。例如,最近便有無良僱主涉嫌退居幕後操控,以空殼公司形式經營酒樓,拖欠工人薪金或不斷清盤結業,甚至鼓勵員工申請破欠基金「出糧」,之後則在原址把酒樓轉名借屍還魂重開,不斷把破欠基金當作提款機,詐騙味道十足。

所以,對警方日前拘捕了一名涉嫌利用「欠薪清盤」方式逃避僱主責任的「幕後黑手」及其幫兇,我深表歡迎。據報道,警方的介入是因為勞工處早前就該酒樓多宗欠薪個案作出調查時,發現有可疑之處,遂轉交警方深入調查,結果警方發現其涉嫌「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涉款數以百萬元,遂將其拘捕。而其中一名被捕者更是首名捲入欠薪事件被捕的酒樓幕後老闆。

我認為,這宗事例反映了若勞工處及警方加強合作、互換情報,是能更有效的打擊此類無良僱主,既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亦能更有效的保障工人權益以及防止有人存心欺詐,利用破欠基金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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