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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無助扶貧 (2006年11月7日 ) 上星期,立法會再次討論最低工資和標準工時的議案,結果也是一樣:再次被否決,這反映了立法制訂最低工資和標準工時,本身是深具爭議,就是在立法會內也難以取得共識。 長久以來,勞工派議員幾乎都是一廂情願地認定最低工資是解決貧窮的靈丹妙藥,但有不少國際知名學者,包括應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費爾普斯(Edmund Phelps )在內,都有指出最低工資對低技術勞工而言,實在是糖衣毒藥,因為僱主若被迫要用較高成本去聘請工人,必然會選擇技術水平較高的,而那些沒有技術或只有極低技術技能的勞工,便注定要被迫失業。 正如世界銀行的《2004 至05 年度世界發展報告》中指出,縱然全世界不少國家或地區都已設立了最低工資,但在職貧窮問題卻並未因此而在這些地方消失。由此可見,立法訂定最低工資並不能減少在職貧窮,而是要透過其他政策的配合,才能真正幫助那些低學歷、低技術的低收入勞工。 簡單來說,工資升跌和經濟好壞是相互掛u的。當整體經濟好轉,百業興旺,企業自然會增聘人手。而在經濟供求定律下,需求比供應多,工人的薪酬便會上漲。 故此,政府只要做好本分,推動香港經濟持續發展,保持良好的上升勢頭,做大經濟這個「餅」,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則工資水平便會水漲船高,工人的日子亦自然會好過。 問題的根源,其實在於低技術勞工供應過剩,要糾正這問題,便得從現時每日一百五十個單程證名額茪漶A減少低技術和低學歷的成年人從內地來港,和本地基層勞工爭飯碗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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