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家暴沒完沒了 (2006年11月14日 )


上周末,香港又發生一宗駭人聽聞的家庭暴力慘劇,一對「分居同住」的夫婦,疑因積怨甚深,終致「爆煲」演變成慘案。男戶主涉嫌親手殺害了熟睡中的妻女共三人。對此,我在感到震驚之餘,也對當局遲遲未能吸取兩年前天水圍倫常慘案的教訓,讓慘劇再度發生,不無感慨,也感到十分氣憤。

據社福機構所提供的數字,本港一年發生逾三千六百宗家庭暴力事件,即平均每兩個多小時便有一宗案例,情況確是令人關注。雖則俗語有云「清官難審家庭事」,但家暴問題本身就是個社會問題,政府部門在處理時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提高警覺和積極性,否則慘案只會是沒完沒了、一浪接一浪的不斷湧至,這正是大眾所竭力要避免的。

就以今次慘案為例,有關家庭雖然已放下了「家醜不外傳」的心態,積極的四處向外求援,包括向區議員和警方求助,而據報社署亦已跟進有關個案長達四年,但結果仍然是禍生肘腋之間。

警方、社署,以至房署,都有他們各自的一套解說,但說了等於白說,始終無助解決問題,只想化解本身的窘局。

究竟當局在天水圍慘案發生以後所提出的連串亡羊補牢措施,是否奏效,不無疑問。但很明顯,要一對怨偶共處一室,又想不橫生事端,這個想法絕對是不切實際的。

今次慘案明顯是源於一對「怨偶」在分居後,因無法在變賣居屋一事上妥協,被迫同居於原有居屋單位內,令摩擦不斷加劇,終致釀成慘劇。故此,當局應立即調整政策,設法為其中一方提供暫時居所,以免擦出不可收拾的火花,方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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