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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強深入就業援助 (2006年10月5日 ) 近日有前線社工批評部分參與「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的社福機構和社工,指他們為求獲取社署的十萬元「花紅」或獎金,無所不用其極的每天在催逼,甚至威嚇領取綜援人士,要他們往求職和尋找工作,甚至要他們接受低薪的工作,賺取微薄薪金。然而,我認為計劃本身用意是好的,不應因為有人提出一些批評而貿然作出重大改動。 據社署統計,截至去年四月,共有15,449 人參加了該計劃,當中有12,236 位為綜援受助者,其中3,990 人能成功就業,讓1,080 人成功脫離綜援網,2,910 人轉為領取低收入綜援,成功率只得32.6% 。明顯地,即使在社工的「威逼利誘」之下,整個計劃的成功率也未見顯著,實在有待改進。 其實,香港現時有約54 萬人在領取綜援,當中約15 萬人是有工作能力的健全人士,若他們長期依賴綜援度日,不去尋找工作,只會令這些人更加與社會脫節,最終會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於是更日益倚賴綜援維生,形成了惡性循環,而社會便要為此而背負沉重的福利開支。 對前線社工所作的種種投訴,我想是不難理解的。計劃本身主旨是要給予那些有謀生能力的人士提供協助或支援,以鼓勵他們自力更生。只是如一些團體所指,在沒有監管和指引下,有些社福機構在參與社署的該項計劃後,卻為求達到分紅指標,只在硬推而沒有向受助者提供實質的援助。 我認為社署應加強監管整個計劃,提出適當的指引,讓社福機構和社工能在協助這些健全的綜援人士積極尋找工作之時,也設法協助他們提升技能,令計劃能名副其實的發揮其應有的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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