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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適宜復建居屋 (2007年10月1日) 居屋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因應樓價上升,基層市民難以購買私樓而衍生的產品。由於居屋只以市值的若干折扣價出售,故極受市民歡迎,但踏入廿一世紀,樓市低迷,樓價急跌,滿街都是「負資產」業主,為了穩定樓市,政府在○二年宣布停售及無限期停建居屋,總算令樓市喘定。但政府以至房委會內,最近卻有人醞釀要恢復興建居屋,情況確是值得關注。 據報道,政府預料兩年後,目前餘下的一萬六千個居屋貨尾將全數售出,但因現時市面的新盤售價仍偏高,市場上適合公屋住戶的「上車盤」不多,令到公屋住戶,尤其是富戶遷出的意欲不高,長遠會影響公屋單位的流轉,而且,居屋貨尾出現超額認購的現象,顯示居屋巿場有一定需求云云。而房委會稍後舉行的集思會上,有委員已準備提出恢復興建居屋在會上討論。 不過,最近房委會內同時有聲音指出,現時並非重新興建居屋的理想時機,並認為復建居屋應具備三項條件,包括一般單位樓價急升至小市民無法置業、樓市過分「豪宅化」及公屋富戶拒絕置業遷出,影響公屋單位流轉和三年上樓承諾。我想上述的觀點,均值得主催恢復興建居屋的人士參考。 我認為,倘若要達到增加公屋流轉的效果,倒不如再研究推出「置業貸款計劃」。因為,這項計劃較復建居屋更具彈性,一來可在短時間內協助有需要人士上樓,二來也可貫徹政府不再介入樓巿的政策,三來可避免重新對樓巿構成不必要的壓力,也可讓有需要的公屋居民在巿場上選擇合適的居所,可謂一舉數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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