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售樓指引取得成效 (2006年9月11日 )


近日有發展商在推售其旗下樓盤時,被懷疑沒有依足售樓指引,遂引起公眾關注,並且更惹來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高調介入。其後,在政府、地產建設商會、消委會,以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等多方代表商談後,最終達成協議,政府同意仍舊由業界自律,但卻修訂或新增了五項指引內容,以釐清現行指引內的一些灰色地帶。

其實,對很多升斗市民來說,置業往往是人生最重大的投資。故此,若有任何措施,既不會對巿場構成負面影響,又能保障消費者權益,我和自由黨都一定十分歡迎的。

按今次協議之規定,發展商在推出首批內購單位時,數目不應少於二十個,或預計售出單位數目的兩成,以較高者為準;而在加推單位時亦須即時在售樓處張貼價單;發展商亦要與買家盡快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相信以上種種新措施,都能提高售樓安排的透明度,並加強保障置業人士之權益。

自新指引公布後,目前發展商所有開售的新樓盤,均已依足新規定辦事,先前的投訴和不滿不但一掃而空,而且買家也積極入巿,可見新措施已取得預期成果,相信即使會令發展商因而多做一些行政工作,他們也是樂於遵從的。

眾所周知,本港樓市在金融風暴以後,花了很長時間才得以恢復,因此大家都不希望政府規管過嚴,甚或以立法形式規管,令巿場失去彈性,甚至引致反效果。今次各方面終能達成協議,讓業界自律以解決問題,這是最為理想的。

當然,政府和地產建設商會等,日後仍需保持溝通和合作,繼續完善指引,以切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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