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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應敢於承擔 (2006年9月20日 ) 因應早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觀音山倉庫變豪宅事件,政府在日前終於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證實地政總署在過去二十二年間,曾經七次向土地使用者、即前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香灼璣採取行動,以警告他涉嫌在一九八四至一九九九年間,違反他與政府簽訂之地皮租約,擅自把倉庫改為住宅。期間,署方人員在巡查該處時,以室內傢俬物品已蓋上膠布,並堆放了很多貯物箱,便就此認定該處再無違規情況,處理手法實在兒戲。 對此,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不肯評論該署在事件上的責任問題,只表示會於今天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務委員會之特別會議上,再次交代事件始末。與此同時,傳媒引述政府消息人士稱,當局承認在處理短期地皮租約上,手法「過於寬鬆」,但就「否認有疏忽」,又以人手不足為由企圖開脫。由此可見,地政總署根本還拿不出勇氣去承擔錯誤。 眾所周知,土地是珍貴的公共資源,故此地政總署應要克盡其職,好好把關,認真的處理所有違規情況,以確保土地用途得以規管,用得其所,並防止公帑損失。而對於違規者,不論涉事者是否名人或其背景如何,也應一視同仁、公平處理,絕不能因人而異。 據報,政府已在亡羊補牢,律政司正研究可否追收今次事件中所涉及的租金差額,地政總署亦準備在未來四個月內,派員巡查全部四千五百幅政府短期租約地皮,縮短違規警告限期,並訂立處理違規個案的時限,甚至把屢次違規者列入黑名單等。政府如能作出改善是絕對值得支持的,但政府也應誠心向市民認錯,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知錯能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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