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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收費應續減 (2007年9月11日) 為免二百多萬打工仔辛辛苦苦、月月「進貢」強積金的「血汗錢」,被過高的強積金服務收費蠶食,以致他們晚年「老本」大減,自由黨早於三個月前已在立法會提出議案,促請有關方面降低強積金收費。最近,市場上開始傳來好消息,其中兩家負責管理強積金的公司,已率先減低保本基金的收費。據報道,業內的「龍頭公司」亦擬在短期內跟隨對手減費,若然屬實,確實叫人感到欣喜。但我更期望,這只是市場減費的開端。 其實,造成強積金收費過高的原因,主要是市場缺乏競爭。香港強積金的收費平均為2.06% ,遠遠高於歐美地區的平均只有0.4 至0.6% ,食水之深,可見一斑。若以2% 的收費計算,以供款四十年計,便有四成的累積供款及收益會被蠶食。雖然今次在社會的壓力下,部分強積金受託人終於調減保本基金的服務費0.2 到0.75 個百分點不等,而且其中一家受託人也表示,未來數個月仍會推出其他種類的基金組合,收費亦會相應調減。但我想各項強積金的收費,仍然大有下調的空間。 我相信,只有加強競爭才能降低收費,而政府稍後向立法會提交的條例草案至為關鍵,因為這將適當地增加僱員選擇強積金管理公司的權利,容許僱員供款部分任由僱員選擇強積金受託人,那便可望引入競爭,令強積金收費下調。 不過,為了避免過於頻密地更換受託人,增加中小企的行政成本,我贊成每年只調動一次累積供款,而僱主部分的供款仍由其選擇的受託人管理,這就可把對僱主的影響減至最低,以便為僱員謀取最大的福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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