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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首補選萬不可難產 (2005年4月4日) 近日傳媒經常出現「順產」、「難產」等術語,驟耳聽還真以為是在談論婦女生產等問題,又或者在嚮應早陣子曾司長所鼓吹的生育政策。但細看其實是七月特首選舉難產這個城中熱門話題。 新特首在七月選出,就好比一個嬰兒快將出生,忽地間有人表明會入稟法院,就補選特首的任期提出司法覆核,這就像有不速之客要硬闖產房,務要阻礙嬰兒順利誕生一樣。 或許這個說法有點誇張,但論到兩者間的危急,又確是並無二至。如今已然踏入四月,距離補選特首日期只剩三個月左右,大量工作還有待完成,包括立法會通過修訂法例、舉行選委會補選、特首選舉的提名、競選,以至最後投票等,時間上實在容不下任何因司法覆核所帶來的干擾及阻撓。 我早前已有撰文指出,特首選舉一旦難產,必然會令香港淪為國際的大笑話。而且,選委會的任期到了七月十四日便會屆滿,補選不能在此限期前舉行,哪便就連選民也沒有,這就會進一步阻延新特首的產生。 怎樣才可以確保新特首順產?現階段恐怕只有由人大常委會釋法,就補選特首的任期一錘定音,方才可行。有人提議修改《基本法》,但修改的機制過於複雜,甚至連怎樣啟動、程序如何也還未能弄個明白,還要由人大大會作表決。我們總不成單單為了香港一個特區,臨急召集全國三千名人大代表到北京開會吧?! 故此,雖則我們是萬分不願意,也明白大部分市民都不願意見到人大輕言釋法,但兩害取其輕,既然釋法是最快捷、最穩妥的做法,我們便也只得接受。但即使要釋法,時間上也緊迫得很,下次會期在四月二十日,假若錯過了,便要等到六月。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要盡快提出釋法的要求,本著大局出發,看來還是無辦法中的辦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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