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限工時不會鼓勵生育 (2005年6月6日)


立法會早前討論如何鼓勵市民多生育,有勞工界議員把香港的低出生率歸咎於香港人工作時間太長,沒有時間去「造人」,故此建議要實施立法限制最高工時,以鼓勵生育。這說法驟耳聽來似乎有點邏輯,但只要放眼看看一些外國例子,便知道這些論據根本是站不住腳的。

在法國,每周工時不超過三十五小時的規定已實行多年,但出生率依然處於低谷,數字更由二○○○年的每一千人中有十三點三位嬰兒出生,降至○三年的十二點九。又看看鄰邦的德國,平均工時約為每周三十八小時,但每一千人只得八點六個嬰兒出生,較諸法國還要低。由此可見,出生率跟工時上限根本沒有必然關係。

又有部分議員批評現行法例對懷孕員工的保障不足,但這個假設亦不成立的。香港的「前四後六」有薪分娩假期已經比很多先進國家要好。在美國,女性員工懷孕只可申請六個星期的無薪產假,可見香港法例對孕婦的保障相比其他先進國家,有過之而無不及。自由黨曾經做過調查,發現大部分市民決定生育與否,最主要還是取決於經濟狀況和收入水平,反而工作時數,以至下一代的教育前景等,都是較次要的考慮。正如我的黨友林健鋒在立法會上笑說,自由黨近期頻傳喜訊,有黨友娶新抱、有黨友嫁女,小女亦懷有身孕,我也快將榮升外公。但他們其實都經常要工作至夜深,不也一樣努力「造人」?

隨著經濟好轉,期望本港生育率可以有所改善,但新一代不願生育,可能是他們根本不想有負累,想過逍遙自在的生活。故此,我們可能要多管齊下,既致力改善經濟,也加強教育,改變年輕一代的觀念,以及改善投資移民計畫,吸引外地人才,方才可以扭轉目前的狀況。


©2005 www.jamestien.com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