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安全 應放首位 (2005年7月18日)


立法會在放暑假前最後一次會議,以大比數通過了加重衝紅燈罰則的法例。雖然法案內容未能完全滿足運輸業界的要求,但身為立法會議員,保障市民和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永遠是我們的最重要考慮,所以自由黨也投了贊成票。

究竟衝紅燈的問題有多嚴重?根據統計,香港每日平均有超過一百宗違例衝燈的檢控,因衝燈而引致傷亡的個案平均每日兩宗,香港有一千七百多個交通路口,如果我們任由情況繼續下去,不知道還有多少市民會無辜受害。何況,去年北角英皇道小巴衝燈所釀成的慘劇至今仍創痛猶新,實在有必要加以正視。

在外國,司機看見黃燈便會自然地減速收油,肯定有足夠時間在紅燈前停車。但是在香港,可能大家都過慣了匆忙的生活,不少司機見到黃燈亮起反而會加速行駛,企圖在轉燈前衝過路口,不想再花幾分鐘在斑馬線前等候。這樣做其實很危險,因為若車到燈口前,紅燈亮起而司機又來不及煞掣,慘劇便往往在這一刻發生。

人命關天,衝紅燈是一項非常危險的行為,罔顧市民和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加重罰則,起碼對那些危險駕駛的司機能夠起到警惕作用。

其實,政府也並非完全不體諒職業司機的情況,亦曾經作出了不少的讓步,例如衝紅燈由原本建議的扣八分調低至扣五分、警方承諾不會檢控衝黃燈的司機,並承諾加強配套,在主要道路交通燈位安裝電子攝影機,減低錯誤檢控的機會。

有人建議待這些配套措施完成後才落實法例,但是,眾所周知,早一點通過法例,市民的生命安全就會早一點得到保障。

雖然我知道職業司機認為政府的配套措施還有很多不足,但生命無take two,市民的生命永遠應該放在第一位。我亦十分希望業界能夠顧及社會的和諧穩定,保持冷靜,不要做出過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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