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協辦馬術透明度不足
(2005年7月19日)
香港成功取得協辦二○○八年北京奧運的馬術比賽項目,能夠舉辦奧運項目,相信不少市民都感到與有榮焉,因為能夠有份參與這件國家以至國際盛事,並且將會首次有奧運金牌在香港產生,肯定可以有助提高香港的國際形象。
可是,今次的協辦安排,幾乎全由政府跟馬會說了算,如由馬會出資七至八億元,負責興建所需的場地和設施,包括將現時香港體育學院的一個高爾夫球場和兩個足球場,改建成為馬。表面上,政府一分錢也不用出,全由馬會付鈔,好像十分划算,但馬會已經表明,希望在奧運之後,長期使用新馬的用地。
這樣便予人感覺政府與馬會之間好像要私相授受,即政府不想自己出錢,卻找來馬會出資,但就準備將該幅沿海靚地,日後轉撥馬會旗下。
可是,公眾不禁會問,這樣的安排是否最切合公眾利益呢?因為就是馬會主席也曾明言該幅土地價值不只七、八億元,要是隨便未經公眾諮詢便撥給馬會,恐怕既未能反映該幅用地的真正價值,亦難以服眾。
其實,政府既然成功取得協辦奧運的項目,便應堂堂正正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然後交給有處理馬匹專長的馬會來主辦賽事。
猶記得前年,政府申辦二○○九年東亞運動會時,也是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即使埋單計算要虧蝕八千多萬,議員也一樣支持通過。而協辦奧運是一件盛事,我相信倘若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議員也一樣會支持,沒有理由擔心會有變卦。
自由黨是支持香港協辦奧運馬術項目的,但卻認為凡事都應講求恰當程序,不應為求方便,便捨棄既定的程序,又欠缺透明度,並試圖繞過立法會的監察。
我希望有關官員稍後到立會解釋時,要清楚交代箇中詳情,才能澄清外界對現行安排的種種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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