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果敢才能重建信心 (2005年8月30日)


由於輸港淡水水產發現含有可以致癌的孔雀石綠,最先是在鰻魚,接著是不少市民常吃的淡水魚。一時間,市民「聞魚色變」,鮮有光顧淡水魚檔。就是上周末加強抽驗之後,仍有淡水魚樣本被驗出含有微量的「綠毒」,令到「綠毒」的陰影,在市民心中始終揮之不去。

受到「綠毒」事件的影響,本港漁業大受打擊,有魚販曾憤而把賣不出的漁貨當垃圾丟掉,批發商又發起一連三日的「休市」不賣。業界面對如斯困局,滿腹牢騷,號召訴諸激烈行動,是不難理解的。只是,升斗市民看在眼內,有魚卻吃不得,想吃又沒得吃,更是百般無奈。

過往港府對內地輸港的水產,管理上是採取放任態度,入口前不會進行抽驗,更未有緊貼國際以至內地標準,明令禁止「綠毒」,遂釀成今次的「魚慌」事件。依我看來,港府上周五刊憲,明令禁止食物包括活魚含有「綠毒」,只是亡羊補牢的第一步。

要重建香港市民吃魚的信心,絕對不是官員出來「拍拍心口」,說一兩句「放心食魚」,或是搶先搞一個「吃魚宴」秀,就可以輕易地擺平的,市民是期望政府要採取果斷、堅決的措施,去防止「綠毒」出現。

所以,我是支持在與北京質檢局達成原則性協議後,港方派員與粵方商討重新建立一套食品安全檢驗機制,以確保由水質或是魚產品都能做到百分百安全可靠。

而在內地淡水魚入口時,我認為也應該要像管理活雞入口一樣,進行雙邊檢疫,即在內地檢疫過後再由港方抽驗,並且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追蹤制度,好使遇到毒魚之時能立即查明禍源,及早跟進。我們不應只單憑內地一紙批文,便任由內地活魚隨便在市場上出售,只有這樣,才可令市民食得安心、食得安全。我相信,只有在徹底做好檢疫措施後,再由議員、官員和業界聯合發起大型的「吃魚宴」,才能挽狂瀾於既倒。


©2005 www.jamestien.com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