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專員宜擴權 (2005年9月20日)


府日前傳出有意擴大十八區民政事務專員的職權,包括日後專員定期提交的地區報告,可以按照政策的輕重,直達「天庭」,即由常任秘書長以至局長級高層官員審閱,與此同時政府亦會鼓勵政策局長多點落區巡視,由專員陪伴在側,專員藉此可向局長直接反映地區相關問題,以加強地區的管治能力。原則上,我是贊成這項建議的,但我認為政策最重要是能配合區議會的各項工作和發展,方能切實改善地區的施政。

前稱「政務專員」的民政事務專員,本身實在是個十分吃重的角色,既負責落實和統籌有關地區計畫的工作,以確保區議會所提出的建議能得以跟進、落實,除了需與社區人士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向政府反映各地區所關注的事務及問題外,亦要為區議會及政府各部門作溝通橋樑。

但自從回歸以來,地方行政的權力屢被削弱,無論是民政事務專員,抑或區議會角色,都被當局有意無意的矮化,令外界感到專員仿似是被投閒置散般,而下情亦不能上達。更有人戲言,指現時十八區的民政事務專員中,近半已年屆半百,專員變成是「等退休」的職位。而在區議會上,專員很多時也僅扮演行政支援的角色,更遑論主動發揮區議會和政府部門之間的橋樑功能。是故特區政府過往很多時都在未有充分了解民情下,急於開展新政策,到頭來招致市民諸多不滿。

參與直選後,我從地區人士口中得知更多的地方問題,比如當區議會討論一些牽涉決策局或部門的地區問題時,政府往往只派遣些沒有決策權的中低級官員出席會議,有些官員對政策更是含糊其詞,支吾以對。久而久之,區議會也就難以發揮應有的諮詢和監察政府工作職能。

也許新任特首曾蔭權曾經做過沙田政務專員,清楚了解民政事務專員這一職位的重要性,因而準備重新賦予專員更大的職權。其實,最能了解地區行政和區議會運作的,正正就是各區的民政事務專員,若然專員的職權真能如政府建議般得到擴展,相信對於提升地區施政,協助特區政府清楚掌握民情,必然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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