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售居屋要保持彈性(2005年12月12日 )


房委會上星期公布,將於○七年起,按原先計畫分三年出售積壓的一萬六千多個居屋單位,亦即每年大約推出六千個單位,預計會套現二百億元,進一步紓緩房委會的財政狀況。原則上,我是支持如期分階段推出這批單位在市場發售,因為任由這些單位丟空下去,是一種極大的浪費,愈遲出售貨尾單位,政府便要每年花費巨額資金作維修和管理之用;愈遲出售,屋苑的價值便會愈低,對買家的吸引力也日見下降。

之不過,善用公共資源固然重要,但我們也不要忽略這批單位可能對樓市造成衝擊。經過了這麼多年的低迷,樓市好不容易才穩定下來,若這批萬多單位一下子全部推出市場,對樓市帶來的衝擊,是不難想像的。政府今次罕有地公布未來三年的售樓計畫,令透明度大大增高,可以讓發展商在推售新盤時,能夠「心中有數」,及早作好準備,這對私人市場所產生的衝擊應該可以減至最低,做法絕對值得嘉許。

還有是,樓市剛處於加息周期的最高峰,樓價比較反覆,若一旦市況逆轉,復加上房委會每年硬性推售六千個居屋貨尾,那便會大事不妙。故此,我認為在復售居屋貨尾時,應要保持足夠的靈活性,例如每年出售單位的數字,只是作為上限,當遇上市況不明朗或樓價大幅調整之時,可以削減復售單位的數目,在極端情況下,甚或推遲整個復售計畫,務求把任何可能對穩定樓市帶來不明朗或不利的因素,減到最低。

對打算購買這批居屋貨尾單位的市民來說,我希望房委會也能為他們延長樓宇的保養期,畢竟這批單位已經丟空了三、四年,一層樓如果長時間丟空,便很容易百病叢生,例如地板可能會因為長期暴曬而爆裂,水管可能會淤塞等等。就是房委會一一的去修補破漏,但因為樓宇保養期一般都按落成後計算,那市民在購入居屋貨尾及入伙後不久,樓宇的保養期便很可能已經屆滿,一旦設施出現問題,也無從追究,要自行清理。為了保障這些小業主的權益,我希望房委會不要只求把單位脫手,然後便撒手不管,而應該是適當的延長樓宇保養期,公平的對待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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