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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自由不容濫用 (2006年2月9日 ) 丹麥報章刊登褻瀆伊斯蘭教先知的漫晝,世界各地伊斯蘭教徒不滿,紛紛跑到西方國家的領使館示威、衝擊領使館。而歐洲多個國家的報章繼續刊登該輯漫畫,以示維護新聞自由,引起一場有關新聞自由與尊重宗教信仰之間,如何取得適當平衡的爭論。事件發生時碰巧我身在法國滑雪度假,也刺激起我對有關傳媒的問題進行深入的思考。 香港作為一個傳媒發達的地方,這個問題其實也很值得香港人去思考。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受到《基本法》的保障,而且言論自由的觀念已經深入民心,也是香港賴以繁榮穩定的基石。回歸八年以來,香港的大小傳媒也繼續發展其監察角色,市民致電到電台的烽蝮`目暢所欲言,批評政府的言論可以自由發表,一點也不比回歸前失色。 我作為自由黨主席,又擔任多項公職,身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會被傳媒報道,但有時候部分評論和報道,卻是欠缺理據和與事實不符,有的甚至是子虛烏有。某刊物有一篇題田北俊此人相當麻煩,每每到緊要關頭就要求多多」。這可令我摸不蚗Y腦,自由黨一直都是支持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的,為何會是「相當麻煩」?即使我們對方案提出過一些疑慮,反映選民和業界的意見也屬理所當然,又何來「要求多多」? 批評我的作者,也批評過幾乎所有黨派,惟獨對某政黨卻是有褒無貶,有讚無彈,而且更無端將火頭燒向自由黨。這個人據聞是一位曾跟我在立法會共事多年的舊同事,後來因為一些風波黯然退出政壇,現轉為在傳媒供職。他曾任立法會議員多年,好應該清楚身為議員的職責,就是要反映選民的意見;反而作為傳媒,處理新聞應該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看來他卻有待學習。 新聞和言論自由是香港成功的基石,當我們不斷努力加以捍尷漲P時,也希望傳媒能夠謹守崗位,不偏不倚,為民喉舌,而不是故意偏袒,甚至公器私用,這樣只會自毀長城,辜負市民的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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