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無助在職貧窮 (2006年2月16日 )


立法會昨日辯論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有關在職貧窮的報告書,很多議員,尤其是勞工及社福界的議員,都乘機重申訂立最低工資的必要性,把最低工資描繪成為解決在職貧窮的萬應靈丹,以為訂立最低工資,在職貧窮的問題便會一掃而空,實在是把問題過於簡單化。

把最低工資作為一種扶貧手段,雖不能說成是「糖衣毒藥」,但肯定是好心做壞事。香港過去數年經歷了金融風暴和沙士,不少老闆其實已經元氣大傷,現經濟復甦,正是他們恢復元氣的時候,如果這個時候貿然訂立最低工資,相信不少中小企的老闆都無法負擔,這是勞資雙方都不願意見到的事。

其實,在職貧窮的成因,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經濟轉型,一些人學歷不高,在轉型的過程中跟不上,無法找到一份待遇好些的工作。所以,在職貧窮是一個人力資源錯配的問題,並不是一個有了最低工資便會消失的問題。根據政府的估計,到了2007年,本港需要的高教育水平人才,將會短缺10萬人,但同時間,教育水平相對比較低的勞動力則多出23萬人,遂出現有人無工做、有工無人做的情況。

政府其實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特首曾蔭權上任後不久,便推出了優化人力資源的措施,放寬海內外優才來港工作的限制,政府政策的方向是走對了,但推行的力度不足,以致未能完全彰顯政策的效果。因為目前內地經濟形勢一片大好,對高學歷人才的需求也十分大,香港如要持續發展,也得加入人才競爭的行列,不但要准許他們來港工作,更要積極爭取。亦只有這樣,才能夠補足香港高學歷人才的短缺,使經濟蓬勃發展,這樣才能夠有更多低學歷的就業機會,整體勞工市場才會蓬勃起來。

世界銀行所做的《2004至05年度世界發展報告》也指出,根據過往的經驗,開創良好的就業機會,是幫助人們脫貧的最佳方法。全世界不少國家或地區都設立了最低工資,但在這些地方仍然有在職貧窮,足以證明,訂立最低工資並非減少在職貧窮的靈丹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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