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動輒包圍禮賓府 (2006年3月6日 )


我在上月底剛在本欄指出,由房委會為德信建築工人墊支欠薪的先例不可開。言猶在耳,便傳出消息指房屋署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懸崖勒馬。對房屋署這個決定我們是歡迎的,只是另邊廂,有工會代表已經揚言會率領工人再次直闖禮賓府,試圖迫使政府答允動用公帑墊支欠薪。

對於被拖欠薪金的工友,無糧出,部分判頭更因為借貸代支工錢而陷入困境,這份無奈和憤慨,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支付薪金是僱主的責任,根本沒有理由要以納稅人的金錢為私人公司代付,若僱主無力履行責任,我們亦有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盡快可以申請款項,以發還給工友,這是一個行之有效的制度,我實在看不到何以今次事件要作例外處理?對於有工會代表聲言,會再次拉大隊直闖禮賓府請願,迫使政府讓步,我是絕對不敢茍同的。因為香港是講求法治的地方,如果凡事都訴諸鬥惡,鬥大聲、鬥出位,要政府像黃大仙一樣,事事都有求必應,那政府又豈能承擔那麼多訴求?且我們所秉持的法治精神豈非蕩然無存?先例一開,以後市民每逢有甚麼不滿,都有樣學樣,直闖禮賓府,向特首施壓,那還講甚麼規章和制度?還成甚麼世界?

所以,我希望工友們可以保持冷靜,應該依法循既有途徑追討欠薪,我更希望一些工會代表不要煽風點火,慫恿工人到禮賓府請願,甚或做出些激烈的抗爭行為,反過來不如省回一點力氣,盡力協助工人循法律途徑申索,或是申請公司破產,向破欠基金申請欠薪補償,好讓工友能夠盡快取回應得的工錢才是。

另方面,我想今次事件也給政府官員一個很大教訓,即身為政府官員,不可信口開河,隨便向公眾開空頭支票。我雖然也明白房屋署署長陳鎮源的出發點,是為協助工人渡過難關,但這樣做只會好心做壞事,令工人有錯誤期望,亦會開了一個極壞先例。再者,雖然我們經常要求政府官員處事要靈活,不應鐵板一塊,但這次陳署長卻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作出一些不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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