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政府總部的條件 (2006年3月14日 )


金鐘添馬艦興建新政府總部計畫經歷幾許波折,在得到曾特首重新確認,滿以為可以上馬,卻因為遲遲未有把握得到立法會過半數議員的支持,所以最終會否再次出現變卦,仍屬未知之數。不過,事情最近卻好像出現了轉機,聲言會反對計畫的民主黨,口氣較以前大為鬆動,開列了五項可以支持計畫的條件,令計畫忽然露出一線曙光,可能得以盡快上馬。

民主黨所開列的五大條件,很多理念都和自由黨一致:我們同樣支持環保、同樣支持保護維港景觀、十分關注空氣污染的問題。只是我們的立場自始至終都沒變——支持政府要盡快在添馬艦興建新的政府總部。

我先前在本欄指出,自由黨支持小政府理念,不主張興建一座過於龐大的政府總部,並應把目前分散於各不同地點辦公的政府部門統合起來,以增加施政和運作效率。但若按民主黨建議,新政府總部只能容下三司十一局的問責官員和各常任秘書長,而副秘書長級別及以下的官員則需要繼續在中區的舊政府總部上班,一個政策局豈非要被割裂在不同地方工作?局長若果要找下屬開會,豈不是要勞師動眾的穿梭往來於新舊總部之間?政府的運作效率又將會變得怎樣?

還有,政府原先是計畫騰出現有的政府總部和美利大廈地王拍賣,預計可以賣得超過一百億元,既可以抵償興建新政府總部的工程費用,又可以為中區提供大量新的寫字樓商用物業,以紓緩中區甲級寫字樓之不足。若依民主黨建議,硬要把舊政府總部保留下來,政府不但會損失過百億元的賣地收入,而興建新總部的五、六十億元費用也要由納稅人直接承擔,這一來一回便會是二百億元的公帑虛耗,試問市民又是否希望如此?我認為,政府在加緊游說各黨派,在盡力令工程得以盡快上馬之餘,也要確保公帑能用得其所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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