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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惡揚善的公僕評核(2006年1月9日) 每當公務員的表現出了問題或備受質疑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都會出來力撐,指香港的公務員隊伍設有賞罰分明的評核制度,所以政府不會姑息尸位素餐的員工云云。可惜,這個說法已不攻自破。 「吃大鑊飯」失卻評核意義 公務員敘用委員會最新一期的報告披露,公務員評核報告存在隱惡揚善的情況相當嚴重。其中一個個案,所有同級人員的表現都被評為「良」,沒有一人的評核報告被上級寫上任何缺點;另一宗個案更離譜,一名公務員自九七年起表現已一落千丈,評級由「可」下跌至最低級的「劣」,但竟然要花上整整六年時間,該員工才被施以停發增薪點的輕微懲罰。這無論在評核和處罰之寬鬆,以至處理問題效率之龜速,莫不令人咋舌!更反映了公務員的評核制度已經形同虛設! 其實,設立評核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嘉許表現優良的公務員,激勵士氣,而對於表現欠佳甚至有問題的公務員,則施以合適的處分,讓其知所警惕,這樣才可以維持一支服務優良的公務員隊伍。所以如果人人都給予一樣評分,便會失卻評核的意義。試想像一間機構,將全體數十名員工的工作考核一律評為「良級」,即全部不分上下,便會變成實行「大鑊飯」制度,自然不會有人愁沒人工加,但試問這樣對勤奮上進的員工又是否公平呢?正是做又三十六,不做又三十六,還有員工會努力工作嗎? 公務員考核不能馬虎了事 不論對公營部門或私人機構來說,最重要是用人唯才。故此,一套好的考勤制度,絕不應馬虎了事,只「交行貨」,也不應因為怕「得失人」而隱惡揚善;而由公帑支薪的公務員隊伍,更應要設法避免官官相護、得過且過的做法。 賞罰分明才能無愧於納稅人 香港公務員薪酬之高,位於全球前列,加上整個公務員隊伍的薪酬支出佔去了政府經常性開支七成之鉅,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金錢,都是香港市民的血汗錢。故此,公務員的上級人員在撰寫下級的考勤報告時,應該如實報告有關員工的工作表現,而部門亦應賞罰分明,果斷處理,否則只會惹來公眾對公務員考勤制度的強烈質疑,亦無助為市民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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