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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署應為政府物業取得最高效益 (2008年4月14日) 審計署剛發表最新一期的審計報告,再度揭發多個政府部門未有善用或浪費公帑的行徑,當中的「表表者」首推政府產業署。由於其未有好好管理珍貴及具有重大商業價值的政府產業,令庫房損失數以億元計的租金收入。 報告中列舉了多項對產業署管理政府物業不妥善的事例,當中以位於商業黃金地段的旺角工業貿易署大廈低層商場事宜最為矚目。原來政府在90年購入該大廈時,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地政處原本建議繼續把大樓地下至二樓的樓面作購物商場出租,而當時一年的租金就已達1500萬元。不過,產業署卻堅持把大部分低層商場改建成辦公室,只把地舖出租,變相令庫房多年來共損失逾二億元租金收入。有測量界人士估計,以鄰近商舖呎租約二百元計算,若將該大廈的低層現時用作辦公室的樓面全部重新闢作商場出租,一年租金收入可逾一億元。 未有善用資源 浪費公帑 令人費解的是,去年3月,工貿署重新檢討辦公室需求,向產業署提出可交還一樓及閣樓共19000平方呎過剩樓面,產業署繼續無視物業具有重大商業價值,便貿然物色其他部門進駐,最終把其中九成樓面撥作學生資助辦事處,餘下一成予勞工處使用。有傳媒便曾作出過評估,就算單是租出這些過剩樓面,每年亦有約四千五百萬元租金收入。 對於審計署此一批評,產業署的解釋是因為要盡可能為政府部門提供辦公室用地,把政府租用地方減至最少,故當年決定把該廈的商場部分改為辦公室。至於去年獲交還過剩地方時,產業署除繼續以同樣理由拒絕改作商場外,更表示2013年該大廈會騰空處置,故改建商場也只有幾年時間營運,未必符合成本效益云云。如此牽強的解說,無怪乎要被審計署批駁其為錯過了全面發揮低層商業發展潛力的機會。 而令人更為難以置信的是,產業署為大廈地舖訂的租金,其中七個舖位多年來竟「不進反退」,去年每平方米的月租都遠較90年為低,有兩舖的租金更由90年每平方米2200多元,下降至目前123元,跌幅竟高達九成四,時光倒流十八年也不止。而產業署的解釋是03年因鄰近工程關係,遮擋了舖面景觀而需要減租,但問題是九成四的減幅,是何等的慷慨,又是否真的有必要作出如此大的減幅,這跟目前的市價又有多大的差距呢? 產業署應與時並進 物盡其用 除了出租物業不力外,產業署的員工顯然是因循苟且,沒有用心「做好這份工」,因為至少有六個政府物業的廣告位研究多年卻未有出租,其中估計月租五萬元的旺角大球場外牆在04年有人願意租用,但三年內全無人跟進,至去年九月才有人突然醒覺,在「倉底」找出有關事項重新招標。而月租可達五十萬元的灣仔前公眾貨物裝卸區海堤廣告位,出租事宜也是拖延了數年之久。 我認為產業署既然負責管理政府物業,任何租售的決定,均會影響庫房收入。所以,產業署絕不應抱殘守缺,作風官僚,而是應該與時並進,銳意革新,好好管理政府名下的物業,物盡其用才是,因為這些都是公家資產,不應浪費。而我也十分認同審計署的建議,即產業署應參考出租金鐘廊的做法,通過公開招標批出予一名主租客,為政府取得最高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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